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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東中員段新生地 遭討國有地補償金 農民盼原地放領 [2012-10-31 聯合報 記者莊旻靜] 新竹縣竹東鎮中員段新生地45位現耕人,4月時收到內政部營建署要求繳交國有地使用補償金通知書,否則即為占用國有地,引發民眾不滿。昨天由立委徐欣瑩邀集國有財產局、營建署和水利署等單位與民眾協商,大多居民盼能原地放領,合法擁有世代耕作的土地,不過國有財產局表示需修法才能執行,仍希望民眾能先辦理土地登記,因農民們占用被查到,因此要先繳交補償金。 昨天說明會一度混亂,現耕人表示,這片16公頃土地,為祖先世代傳下,將貧瘠河川地耕耘成肥沃土壤,耕戶更自行出資合蓋堤防,保護農田。 鎮代徐呂麗琴說,民國70年代前,耕戶也有繳交租金給當時主管機關,但20多年來皆未接獲繳納通知,不僅主管機關不斷轉移,對居民不聞不問,突然又出現繳納通知書,「分明是政府官員瀆職,卻要民眾承受後果!」 水利署人員表示,中員段新生地應為水庫集水區,依法不能承租,目前全台約有近百個地區發生相同問題,修法後,土地移交主管機關,決定土地使用方式。目前中員段新生地為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所有,但因營建署縮編,土地明年1月將移交國有財產局。 今年4月,原有45戶現耕人收到繳納使用補償金通知書,昨天營建署人員要民眾先登記土地,未來要是規畫放租許可或是補償金問題,較能保障現耕人權益,45戶中僅1戶辦理土地登記。有民眾直言,營建署只是要將手續辦好,以利移交。 徐呂麗琴更直言,現耕人不辦理土地登記,未來更有機會告官員瀆職。 鎮長徐兆璋、縣議員羅吉祥、員山里里長徐銓旺昨天也都到場關心,有民眾說,土地從祖先傳承至今已有數代,投入心血不計其數,現在連能否放租都仍是問號,又如何能保障民眾權益?希望原地放領,讓現耕人合法擁有土地。 徐欣瑩表示,因水庫集水區幅員廣大、土地利用型態複雜,不得放租的條件並不合理,也將持續協助居民處理土地問題。針對民眾要求原地放領,國有財產局表示,民國86年執行最後一次公地放領後,已經廢止多年,需要修法才可執行。現階段仍希望使用人儘快辦理土地登記,確認續租並繳交5年使用補償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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